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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院注册新规定 研究院注册条件
发布时间:2023-10-12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13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研究院注册新规定 研究院注册条件

一、设立研究院注册新规定:


1. 设立个人独资研究院注册要求:只有一个投资者没有其他股东,投资者个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。工商注册上不体现注册资金。


2.集体所有制研究院注册要求:要求股东在两个人以上,股东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承担有限责任。要求实缴验资。


3.普通合伙研究院注册要求:要求股东在两个人以上,承担无限连带责任。股东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。


4.有限合伙研究院要求:股东在两个人以上,股东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。占股比例大的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,占股比例小的承担有限责任。




二、研究院分为三种:


1.个人独资研究院


2.合伙企业研究院(有限合伙、普通合伙)


3.集体所有制研究院




三、研究院注册流程有哪些:


1、企业名称注册字号查重-在系统里面查询有没有重名;


2、名称字号预先核准(提交名称审核可以防止别人提前使用该名称)


3、提供人员的身份信息


4、自然人股东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


5、法人股东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


5、提供地址信息(注册地址为个人产权的,需提供房本首页至尾页的复印件。注册地址为公司产权的、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、房本首页至尾页的复印件、住所证明


。)


核心提示:研究院办理流程 研究院注册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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